行腳讀《念處》記

三月溪谷。夜雨初歇,石上微濕。坐於魚池旁,水色沉靜。展卷讀《念處經》,知佛言「此為唯一之道,令眾生清淨,越憂悲,滅苦惱,得正法,證涅槃。」此語不為宣示,乃為指示修道之次第。

一、四聖諦之現觀

經言:「當知苦,如實知苦。」苦非概念,乃可經驗之事實。坐中思惟:
• 生老病死,逼迫現前。
• 愛別離、怨憎會、求不得。
• 五取蘊熾然,如火聚。

此為苦諦。觀其所以生,非外境強加,乃內有渴愛。欲愛、有愛、無有愛,三轉相續。愛取為因,苦果相隨。此為集諦。若愛滅,則苦無依。如火無薪,自然寂止。此非想像,乃可驗之理。此為滅諦。滅之所以可至者,必由道行。八正道非口說,乃心行。此為道諦。四諦如四柱,立則道成;不立,則修行無依。

二、四念處之實踐

佛於《雜阿含》屢言:「比丘於身身觀念住,勤精進,正知正念,調伏世間貪憂。」坐於溪石,試行之。

(一)身念處:觀息長短,不加裁斷。知行住坐臥,皆身行之相。觀身不淨,地水火風四大假合。身非我,乃緣起之聚。若強名為我,即生執取。

(二)受念處:樂受來,知樂受;苦受來,知苦受;不苦不樂受,亦知其為受。受生即滅,如水面浮泡。若於受起貪瞋,即增集苦。若如實知受,則不隨轉。

(三)心念處:心有貪,知有貪;心無貪,知無貪。瞋、癡、散亂、專一,皆如實觀。心如流水,無常變動。若言此心為常主,即與法相違。

(四)法念處:觀五蓋:貪欲、瞋恚、惛沉睡眠、掉悔、疑。知其生,知其滅。觀五蘊:色受想行識,皆無常、苦、無我。觀七覺支:念、擇法、精進、喜、輕安、定、捨。知其增長與衰退。觀四聖諦,復歸根本。

三、八正道之開展

八正道非分段修,而是同時相應。
• 正見:見無常、苦、無我。
• 正思惟:離欲、無瞋、無害。
• 正語、正業、正命:清淨其行。
• 正精進:斷惡,修善,令已生善增長。
• 正念:四念處住。
• 正定:由身息入,次第至初禪乃至四禪。

定非為樂,乃為觀照之依止。若著於禪樂,即成細縛。

四、如實知見

行住坐臥,常作是觀:
• 此身無常。
• 此受變易。
• 此心不住。
• 此法無我。

不壓抑,不追逐,不評斷。唯如實知。久之,貪漸弱。執取稍鬆。煩惱勢微。非忽然斷除,乃次第消減。如水滴石,終有穿時。

五、滅苦之義

《中阿含》言:「見法者見緣起,見緣起者見法。」若見一切因緣所生,即不復執為我。當下石上微風動,水面漣漪生滅不住。念起即滅,受生即滅,心動即滅。滅非他處,乃於此處如實觀時,即現寂靜。

雨止。石濕未乾。魚動水紋。卷經而坐。息細而長。知息非我,知身非我,知心非我。若此觀不失,則佛所言「唯一之道」,非遠處也。